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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永赢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永赢沪深300ETF,基金代码:51593)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该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永赢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59 号)同意。
该基金于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6月9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永赢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6月12日经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该基金于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21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清算报告报上海证监局备案后,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7月6日披露了《永赢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于2023年7月7日披露了《永赢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该基金清算资金发放日为2023年7月17日。
该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